首  页 >>内容查看
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关于2015年国际商务单证员继续教育的通知
内容来源:本站   |   浏览人数:223

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《关于在全国开展国际商务单证员专业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国际商务单证员证书(以下简称单证员证书)的有效期为3年,到期后需要对持证人员进行继续教育,并对证书进行延期登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对象及考试时间:

1、本次继续教育工作将于2015810—1031日进行,在此时间段内完成“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”继续教育网站中的考试即可。

2、参加本次继续教育的人员:参加20126月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(证书有效期至20158月);

二、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:

1、继续教育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收费标准为85/人(含报名费,网络授课费及证书延期登记费)。

2、本次继续教育对于2012年取得证书的考生,不再收取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及原证书,继续教育结束后,对于通过的考生,在原证书上加贴延期登记标签。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工作中涉及的新情况,随时在“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及“山东国际经贸网”业务培训板块中发布补充通知。

3、其他事项

  本次继续教育截止日期为20151031日,过期不补。继续教育考生考试成绩可于1110日左右登录系统查看。继续教育结束后,对于通过的考生,在原证书上加贴延期登记标签,可于继续教育结束后与报名缴费的考点联系咨询。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工作中涉及的新情况,随时发布补充通知。

三、联系方式:

  址:济南市经十路14717号(齐源大厦A-405室)

联系人:王老师   柏老师

联系电话:0531-88153160   86163550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一五年八月



外经贸单证专业培训考试中心  沪ICP备16034717号-1  技术支持:广州市东洋科技有限公司